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支撑济南市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创新体系,依据《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济发改高技〔2021〕2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传统优势产业重点领域。
2.工程研究中心现有条件满足规定基本要求。研究中心研发设备、研发场所、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指标应达到《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标准。
3.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申请单位应拥有组建运行两年以上的校级工程研究中心,有规范的工程研究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工作要求
1.学校鼓励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并指导各单位编写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
2.请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章丘区发展改革局将对我校提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出具初步核查意见正式行文报送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请单位在认真编写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的同时做好现场核查准备。
3.请于2022年6月24日(周五)前将相关资料文件(2022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等一式3份)随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keyanchu1214@163.com;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A4纸张,胶印装订成册),电子版光盘1张(PDF格式申报材料,其中运行情况表及附表另附上Excel格式文件)报送科研处。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振光
电话:66778398
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地址:章丘校区1号实验楼B211室
附件:
1.《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数据表及附表
3.证明材料要求及有关说明
4.2022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
5.《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