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档案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11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档案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档案局通知要求,为系统总结“十四五”期间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提升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学术水平,按照《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档案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提炼“十四五”期间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新经验、新思路、新措施,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加强建设项目档案基础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动建设项目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选题方向

1.建设项目档案基础理论研究;

2.“十五五”时期建设项目档案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及实施路径;

3.建设项目档案法治化、标准化体系建设;

4.建设项目档案法规标准的实践应用;

5.建设项目档案业务指导和监管;

6.建设项目档案收集、整理与质量管控;

7.建设项目档案开发与利用服务;

8.建设项目档案安全风险防范、安全管控与应急管理机制;

9.建设项目档案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发展;

10.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新兴技术等在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中的应用;

11.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服务区域协调发展、“一带一路”、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国家战略管理机制和措施;

12.境外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践;

13.“两重”“两新”“新基建”、新能源等项目档案管理体系及模式;

14.国家政务信息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档案管理体系及模式;

15.建设项目档案文化建设与宣传创新与实践。

三、论文撰写要求

1.选择一个选题方向,主题明确、论点清晰、论据详实、结构严谨、文字顺畅。

2.尚未在国内外学术和专业期刊上发表,查重率不高于10%(论文上报后,国家档案局将统一组织论文查重工作)。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学术性、实践性、前瞻性、创新性。

4.论文字数在3500—5000字之间,摘要150—200字;标题采用宋体小三号,摘要、关键词采用小四号楷体,论文正文及参考文献为小四号宋体,标题一般不超过三个级次,一级标题使用“1、2、3”方式标注,黑体;二级标题使用“1.1、1.2、1.3...”等方式标注,楷体;三级标题使用“1.1.1、1.1.2、1.1.3...”方式标注,宋体。如有四级标题,请使用“(1)、(2)、(3)...”方式标注,宋体。

参考文献格式可参考《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

5.每篇论文作者数量不超过3人,同一作者只可申报1篇论文。

6.不含涉密或敏感信息,可对外公开。

7.以wps、word格式投稿至推荐单位,标题按照“论文题目+作者+所在单位”形式命名。

四、报送要求

1.坚持“自愿参加,统一报送”的原则。各市档案局,省有关部门单位作为推荐单位。

2.报送名额。学校推荐报送2篇。

3.推荐单位报送材料包括:报送函、报送目录(见附件)及光盘,光盘应包含报送目录、建设项目档案论文等相关内容,论文应按照报送目录顺序排列。

4.鼓励开设档案学专业、参与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具有一定学术研究和实践能力的有关高等院校参与征集活动,可按照隶属关系或所在地区自行选择推荐单位报送。

五、申报程序及时限

1.校内申报:3月31日下午16点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论文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lnuskxm@qlnu.edu.cn。校内申报暂不限项。逾期将不予受理。

2.学校遴选:4月3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

六、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玉兵,孙良运;联系电话:66778398;

办公地点:章丘校区综合楼A404。邮箱:qlnuskxm@qlnu.edu.cn。

附件:

1.建设项目档案论文报送目录

2.齐鲁师范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申报意识形态审查表

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25年3月8日

  • 附件【附件1、2.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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