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
(一)参评成果形式:集体成果和个人成果。
(二)参评成果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工作人员公开发表的与民族研究相关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属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之前未申报的,也可申报,但此时期的申报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量的20%。教材、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等不在申报之列。
(三)参评成果要求:
1.每个申报集体或个人,限报1项成果;我校对参评成果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论文和著作每类限报15项。(校内申报暂不限项)
2.申报人须是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
3.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
4.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表的成果,须附1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5.已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评,获得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的成果须注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论文类和著作类。
(二)评奖等级:两类分设三个等级,分别是一、二、三等奖。
(三)奖项数额: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不超过280项。根据报送情况和成果质量确定各类别和各等级的数量。
(四)奖励方式: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证书,不发放奖金。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表》2份;
2.参评成果1式4份(论文至少有1份原件,复印件用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著作为出版原书4份);
3.有关证明材料1份;
4.《申报一览表》1份;
5.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
(二)申报程序
1.校内申报。截止9月2日下午16点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lnuskxm@qlnu.edu.cn。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综合楼A405)。逾期将不予受理,暂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校内申报暂不限项。
2.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择优推荐。
四、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玉兵
联系电话:66778397
办公地点:章丘校区综合楼A405
邮箱:qlnuskxm@qlnu.edu.cn
附件:
1.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
2.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一览表
3.齐鲁师范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申报意识形态审查表
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