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市校融合发展战略,支持驻济高校(以下简称高校)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引育各类急需人才,提高市属企事业单位创新能力,助推济南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5版)》(济政办发〔2025〕1号)〔以下简称“高校20条”(2025版)〕、《(2025版)》(济人才发〔2025〕1号)等文件精神,济南市教育局现发布2025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预备通知,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基本思路
坚持需求导向、协同联动、创新机制、共赢共享、动态优化的原则,通过项目的建设实施,在高校人才培养与济南产业适配度、毕业生留济就业率、科技成果本地转移转化占比等方面实现显著提升,切实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重点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情形
一是能够为济南市培养、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的项目;二是能够提升市属院校办学水平、市属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项目;三是能够促进我市重点产业能级提升的项目;四是有资金配套的项目。具体支持领域参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需求清单 (2025版)》《市属国有企业提出的“揭榜制”项目清单(2025版)》(见附件1、附件2),高校可根据实际揭榜申报。
(二)不予支持情形
一是项目预期成果落地济南市以外的;二是单纯课题研究类;三是项目负责人有其他项目正处于济南市各项人才政策支持期内。
三、申报条件
凡符合“高校20条”(2025版)第一、二、三、十二条等由市教育局牵头执行条款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详见附件4)。纳入2024年度培育类的项目也需重新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在部门、单位内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知晓率。要围绕项目申报主题,加强论证和筛选把关,避免贪多求全。每名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参与人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申报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支持政策,科学、客观、负责地进行申报,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预期成果。绩效目标中须包含人才培养数量,毕业生留济就业率(即毕业生留济就业人数占就业总人数的比例)等关键指标,且保证留济就业率不低于40%。
(三)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对本部门、单位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绩效指标科学性、项目预算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核。
(四)正式通知将于7月底下发,为确保我校2025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有意向申报由济南市教育局负责的2025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的各部门、单位认真填写2025年济南市市校融合项目预申报汇总表(附件7),并于7月25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lnuzkxm@ql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方式:部门、单位名称+2025年济南市市校融合项目预申报汇总表。
五、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延儒
办公地址:章丘校区综合楼A405
电 话:66778397
邮 箱:qlnuzkxm@qlnu.edu.cn
附件:1.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需求清单(2025 版)
2.市属国有企业提出的“揭榜制”项目清单(2025版)
3.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5 版)
4.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5 版)教育政策实施细则
5.济南市市校融合发展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6.济南市市校融合发展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2025年济南市市校融合项目预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