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创新型人才,推动学术建设与学科发展,助力强省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审办法》(附件1),济南市科协将开展第十八届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第十八届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奖项设置
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选设一、二、三等奖。面向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的学科领域,评选在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有重大意义和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创新成果,主要指学术论文、专著。学术论文的核心内容必须在正式科技期刊上公开发表;专著必须在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本次参评项目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和发表,申报人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每个申报人限申报一项(论文或专著),且申报材料只能由一个申报人提交,一经受理,不得重复提交。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通过“济南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申报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在线提交成果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下载成果申报表。申报人请于7月16日前将PDF电子版成果申报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lnuzkxm@ql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方式:申报人姓名+济南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成果申报表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学校用章流程的申请,请各申报人合理安排系统填报时间。
成果申报表加盖我校行政公章和科协公章后,科研处将单独联系申报人领取纸质版成果申报表,后经申报人本人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三、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延儒
办公地址:章丘校区综合楼A405
电 话:66778397
邮 箱:qlnuzkxm@qlnu.edu.cn
附件:1. 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审办法
2. 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平台操作手册
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