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市校融合发展战略,支持驻济高校(以下简称高校)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引育各类急需人才,提高市属企事业单位创新能力,助推济南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5版)》(济政办发〔2025〕1号)〔以下简称“高校20条”(2025版)〕、《<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2025版)》(济人才发〔2025〕1号)等文件精神,济南市教育局现发布2025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市校融合2025-7号),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基本思路
坚持需求导向、协同联动、创新机制、共赢共享、动态优化的原则,通过项目的建设实施,在高校人才培养与济南产业适配度、毕业生留济就业率、科技成果本地转移转化占比等方面实现显著提升,切实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重点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情形
一是能够为济南市培养、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的项目;二是能够提升市属院校办学水平、市属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项目;三是能够促进我市重点产业能级提升的项目;四是有资金配套的项目。
具体支持领域参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需求清单(2025版)》《市属国有企业提出的“揭榜制”项目清单(2025版)》(见附件1、附件2),高校可根据实际揭榜申报。
(二)不予支持情形
一是项目预期成果落地济南市以外的;二是单纯课题研究类;三是项目负责人有其他项目正处于济南市各项人才政策支持期内。
三、申报条件
凡符合“高校20条”(2025版)第一、二、三、十二条等由市教育局牵头执行条款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详见附件6)。纳入2024年度培育类的项目也需重新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在部门、单位内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知晓率。本次市校融合项目限项申报,具体申报名额将由我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最终确定,因此要求各部门、单位围绕项目申报主题,加强论证和筛选把关,避免贪多求全。每名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参与人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申报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支持政策,科学、客观、负责地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做出承诺,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预期成果,严禁虚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中须包含人才培养数量,毕业生留济就业率(即毕业生留济就业人数占就业总人数的比例)等关键指标,且保证留济就业率不低于40%。
(三)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对本部门、单位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绩效指标科学性、项目预算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核。
(四)为确保项目实施管理过程的公开、公正,项目申报、评审、公示等过程管理中,如有咨询事项请联系我校科研处进行咨询,济南市教育局不接受我校教师个人申报和咨询。严禁各部门、单位将前期已获市级支持的项目“更换马夹”后重复申报,严禁自行或委托合作单位“打招呼”“跑项目”,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五、报送时限
请有意向申报由济南市教育局牵头负责的2025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的各部门、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项目汇总表(附件4),并于8月16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加盖部门、单位公章的PDF版、word版和excel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lnuzkxm@ql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方式:部门、单位名称+2025年济南市市校融合项目。本项目因涉及专家进行评审筛选,请各部门、单位合理安排项目申报材料撰写时间,规定时间内未提交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的部门、单位,相应后果由各部门、单位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延儒
办公地址:章丘校区综合楼A405
电 话:66778397
邮 箱:qlnuzkxm@qlnu.edu.cn
附件:1.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需求清单(2025版)
2.市属国有企业提出的“揭榜制”项目清单(2025版)
3.济南市2025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申报书
4.济南市2025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汇总表
5.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5版)
6.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5版)教育政策实施细则
7.济南市市校融合发展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8.济南市市校融合发展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