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师范学院科研处文件
研字(2024)11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支撑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创新体系,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济发改高技〔2021〕2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5),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我做好我校2024 年度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依托单位或牵头单位应当是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参与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
2.申请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的创新团队,具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管理制度。
3.申请单位应具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积极参与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具有主持市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拥有一批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
4.拟申请市工程研究中心现有研发场所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20人。
5.申请单位应拥有组建运行两年以上的工程研究中心,有规范的工程研究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6.拟认定市工程研究中心应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7.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符合国家和省市其他相关规定。
二、工作要求
1.请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申报材料编写要求(附件1-3)认真编写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并填写《2024 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
2.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10 日17时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简易装订)和《2024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遴选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
4.拟推荐申报单位按要求整理正式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胶装)和电子版,并报送至科研处,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朱睿斌
电话:66778396
邮箱:qlnukyc@qlnu.edu.cn
办公地点:章丘校区2号实验楼B206室
附件:1.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 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数据表及附表
3. 证明材料要求及有关说明
4. 2024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
5. 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修订版)
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