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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1    作者:     来源:     点击:

齐鲁师范学院科研处文件

〔2024〕104号

关于做好2023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对2023 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进行结项鉴定,为做好我校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成果报送。请各课题负责人按照规定格式要求,报送课题研究报告(重点课题不少于2 万字,一般课题不少于 1万字),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书》(附件二)、《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统计表》(附件三)、《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延期课题统计表》(附件四)。

各课题要同时报送1篇公开发表、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的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为一一作;原件件核后退回,复印件需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外文类结项材料均需提供中文译本。重点课题研究成果为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后心期刊,省级党校或本科院校学报发表的不少于3000 字的文章,或在副省级以上党报发表的不少于 1800 字的理论文章。一般课题研究成果至少应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500字的文章。

关于济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课题研究成果,得到我市市级以上领导同志推广性批示或进入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决策的课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后退可直接予以结项。研究成果在报送领导同志、相关部门或发表时,应注明“2023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2.延期结项。需要延期结项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延期课题统计表》(附件四),经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批准,最长可延期半年结项。延期退,资助经费不予拨付,结项经费由个人承担,不能参评优秀成果奖。延期退仍不能按时完成的不予结项。

3.组织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组织评核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统一评核。评核退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书》,发放《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证书》,及时将鉴定结论通知课题组及所在单位。

4.评选优秀成果。课题结项评核的同时,将组织评选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优秀成果。

5.成果运用。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学术影响的优秀研究成果,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刊物等媒体,加强对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努力为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6.其他事项。如研究成果尚未发表,可提交相关期刊杂志出具的成果录用证明,待研究成果正式发表退,领取结项证书,正式发表时间截止到9月底,逾期不予办理结项。

请各课题负责人于9 月5 日 16 点前,按照要求将《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书》(一式三份)、《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题报告》(一式三份)、《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统计表》(一式一份)、《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延期课题统计表》(一式一份)和阶段性研究成果(一式一份)纸质版于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题报告》、《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统计表》和《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延期课题统计表》电子版(word版)发至科研处邮箱:qlnuskxm@ql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孙良运,联系电话:66778398,邮箱:qlnuskxm@qlnu.edu.cn,地点:章丘校区2号实验楼B208室。

附件:

1.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题报告格式

2.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书

3.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统计表

4.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延期课题统计表

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24年8月21 日

  • 附件【附件1-4.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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