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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7    作者:     来源:     点击:

齐鲁师范学院科研处文件

〔2024〕80号

关于做好全省"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培厚非遗普及土壤,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全省“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征集推广活动。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长期致力于非遗教育普及、具有“非遗进校园”成熟实践案例的全省中小幼学校、大中专院校、非遗保护中心、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及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条件

所申报实践案例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利于引导广大学生群体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符合具体条件如下:

(一)实践案例须为2024 年 6 月前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已经完结,或正在进行中但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实践案例涉及的非遗项目,须是各级政府认定的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三)实践案例须组织规范、严密,实施系统、完整,有较为完善的保护举措和实施计划,具有阶段性目标任务,定期或固定周期开展。

(四)实践案例是针对在校师生,组织开展的非遗宣传及相关知识的普及、推广、体验等。

(五)实践案例成绩突出、推广价值大、示范引领作用强,对该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和传播有明显成效,受到学生群体喜爱并引起较大反响。

三、工作程序

我校共可推荐上报1个实践案例。

(一)校内申报。请以部门为单位,于624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

(二)6月27 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推荐情况在科研处网站公示。

(三)628日中午12点前,拟推荐项目负责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推荐报告、附件1、附件2)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以上材料纸质版和意识形态申报表(1份)报送至科研处。

(四)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实践案例进行评审,确定初步推荐名单。

(五)初步推荐名单经集体研究后,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发文公布。

(六)广泛发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等对优秀实践案例进行专题报道,在全省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中予以重点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非遗教育普及的良好氛围。

四、材料要求

(一)推荐报告,应包括推荐情况、推荐案例简介等,字数不超过2000

(二)全省“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

(三)全省“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申报表(见附件2)。

(四)图片(必交)。5 至 10 张,体现案例基本情况、特色保护经验和成效;标注图片内容说明、拍摄时间和拍摄者;图片清晰、JPG格式,大小不小于1M。

(五)视频(选交)。反映案例基本情况、特色活动开展和成效;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高清标准(分辨率1920×1080),时长3至5分钟,MP4、MOV、AVI等格式;配普通话解说词、中文字幕,不带其他节目、专题、活动或电视台标识。

五、有关要求

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审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推荐案例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了解,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确保推荐案例符合条件、名副其实。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孙良运

联系电话:66778398

邮箱:qlnuskxm@qlnu.edu.cn地址:章丘校区2号实验楼B208附件:

1.全省“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推荐汇总表2.全省“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申报表

3.齐鲁师范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申报意识形态审查表

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24年6月17 日

  • 附件【附件1-3.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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