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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征集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研究成果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驱动、引领、示范作用,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重点

1.黄河、大运河、齐长城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

2.山东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合理利用研究

3.文化数字化保护和利用研究

4.智慧旅游发展研究

(二)一般

文化、旅游、文物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应当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二)成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对文化和旅游发展具有积极推进作用;

(三)成果完成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包括已出版的专著、编著,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等;

1.专著、编著,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扫描件,著作原件及1500字内容摘要;

2.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非照片),同时需提交电子版本(word版本或从知网、万方等论文数据库下载的版本);

3.研究报告,需已完成鉴定结项,有鉴定结项证书复印件等。

4.发展规划、政策文件、建设方案、操作指南、标准研究文本、工作总结等不属于本次征集范围;

5.申报成果如有密级,必须按保密要求作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6.之前已经参与我厅组织的成果评选的项目不能申报。

三、评选数量

拟评选100项优秀研究成果,立项数量向重点类倾斜。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间

1.校内申报。以部门为单位,请于2023年10月9日16点前,将部门审查合格的申报成果6份(至少1份原件)、申报表和汇总表(无需盖章)各1份报送科研处(2号实验楼B208室),同时将以上文本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qlnuskxm@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2.组织遴选。10月12日左右,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并择优推荐。

(二)推荐数量

我校共可推荐重点成果10项,一般成果6项。

(三)集体成果应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厅机关正式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成员参与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良运 电话:66778398


附件: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

      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2023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