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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立项校级重点学科年度考核及2023年度校级重点学科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9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235

各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学科建设工作,提高学科建设水平,保证学科建设目标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动态了解学科建设进展,根据《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师院政研字〔2021〕8号)、《齐鲁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师院政研字〔2021〕9号)《关于优化校级重点学科动态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齐鲁师院政研字〔2022〕4号)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立项建设的齐鲁师范学院校级重点学科进行年度考核,并启动2023年度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科应围绕贯彻落实“一四四五一”发展方略,紧紧锚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条件建设这个总体目标不放松,对标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条件,认真梳理学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评估建设计划执行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建设成效。

二、2022年度立项校级重点学科年度考核

(一)考核时限及成果要求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考核过程中所填报成果须以“齐鲁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

(二)考核内容

建设计划执行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学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工作、学术交流等情况。重点评估学科本年度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三)考核方式

科研处组织考核组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评估。

(四)具体要求

1.相关重点学科、依托学院要按照管理办法,对照建设计划任务书,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重点学科年度考核成果统计表》和《重点学科年度考核成果信息登记表》(无需报送支撑材料),科研处组织考核组进行评估、考核。以上表格由科研处点对点发送至各学科带头人。

2.考核材料提交方式。纸质版考核表格(一式1份,学科带头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3年3月27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lnukjxm@163.com

3.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2022年度考核工作将结合重点学科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无需另外报送材料。

(五)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经费拨付和动态调整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暂缓或减少拨付专项资金。同时按照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层级动态调整机制要求,对于建设进度快、成效突出的学科,可申请晋升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层级;对于建设进度缓慢、成效较差的学科,予以警告,学校终止专项经费拨付,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或连续两年被警告的,学校取消建设资格。

自2023年起将资助经费执行进度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本年度预算执行不力的,将依据执行情况调减下一年度资助经费。

三、2023年度校级重点学科遴选

按照校级重点学科动态管理要求,对于未进入校级重点学科立项建设的学科,如建设成效显著,达到学校校级重点学科入选条件,可填写《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并附相应支撑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后可认定为校级重点学科。

申报表中成果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近五年)。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含支撑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lnukjxm@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振光

联系电话:66778398

电子邮箱:qlnukjxm@163.com

地址:2号实验楼B211室


附件: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


科研处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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