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发明创业奖是2005年由科技部批准,中国发明协会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注册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发明创业奖”下设人物奖、成果奖、创新奖和项目奖四个子奖项,2026年发明创业奖评选奖项包括人物奖、创新奖、成果奖和项目奖。发明创业奖设立以来,为国家发明创新、科技发展、优秀人才推选和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了一批优秀人才和项目,有力的促进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和发明创新事业新发展。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的精神,按照《发明创业奖评选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物奖
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彻“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注重参评者的技术水平和实际能力、贡献、业绩和本人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原则。
评选范围包括全国各省区市发明创业者;在中国工作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外国公民,以自己的发明创业成果为提高中国的创新能力做出突出贡献者。
(一)评选条件
获奖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强。
2. 在所属科学技术领域取得较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显著成绩。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做出贡献。
3. 参评人是主要技术发明成果的第一发明人,一般应拥有发明专利或重大科技成果证书,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4. 本届为第十六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已获得第一至十五届发明创业奖、没有获特等奖的获奖人,可以申报第十六届发明创业奖当代发明家称号,但必须要有新的技术发明成果。已获得第一至十五届发明创业奖特等奖并授予当代发明家称号的获奖人,不再申报第十六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
(二)评选条件
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评审组进行初评,评审委员会在专业组初评的基础上,以会议形式进行终评,产生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形成奖励决定,报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颁奖。
(三)提名要求
提名单位或提名人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发明创业者,中国发明协会接受协会会员的自荐。
1.单位提名
可以提名的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地方发明协会和工会技协等组织,港、澳、台发明者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国家高新区以及科技园区和经济开发区;各行业协会、中国发明协会分支机构等社会团体。解放军系统由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归口推荐。
2.专家提名
中国发明协会理事长、党委书记、监事长、名誉理事长顾问每人可提名5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发明协会会士每人可提名3人;中国发明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每人可提名2人;中国发明协会院士专家工作委员会首任专家、党委委员、常务理事、理事每人可提名1人。
3.会员自荐
中国发明协会会员可自荐参评,需经协会组宣部核查自荐人会员资格。
二、成果奖
(一)奖励对象
以推动科技进步为导向,在技术研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成果应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并已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年内获得发明创业奖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再作为本年度第一完成人申报。
(二)提名要求
1.专家提名
中国发明协会理事长、党委书记、监事长、名誉理事长顾问每人可提名5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发明协会会士每人可提名3-5项;中国发明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每人可提名3项;中国发明协会院士专家工作委员会首任专家每人可提名3项;中国发明协会党委委员、常务理事每人可提名2项;中国发明协会理事每人可提名1项2020年以来“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项。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项目中与提名专家相同单位的完成人不应超过1人。
2.单位提名
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提名,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三、创新奖
(一)创新奖
以技术发明为导向,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形成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具有首创性的项目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报奖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经实施能够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三年内获得发明创业奖创新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再作为本年度第一完成人申报。
(二)提名要求
1.专家提名
中国发明协会理事长、党委书记、监事长、名誉理事长顾问每人可提名5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发明协会会士每人可提名3-5项;中国发明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每人可提名3项;中国发明协会院士专家工作委员会首任专家每人可提名3项;中国发明协会党委委员、常务理事每人可提名2项;中国发明协会理事每人可提名1项。2020年以来“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项。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项目中与提名专家相同单位的完成人不应超过1人。
2.单位提名
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提名,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通过本次活动充分挖掘原创性、颠覆性项目和民间优秀发明项目,非职务发明人通过各地发明协会提名。
四、项目奖
为鼓励发明创新,促进发明成果、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中国发明协会报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了“发明创业奖项目奖”。中国发明协会将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工作委员会,根据《发明创业奖评奖办法》对申报评奖的项目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出获奖项目并颁发证书。
五、申报流程
请拟通过学校提名人物奖、成果奖和创新奖奖项的申报人填写《中国发明协会2026年度“发明创业奖”提名申请表》(附件),于2026年3月31日16时之前通过各部门、单位科研联系人统一将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qlnuzkxm@qlnu.edu.cn,邮件主题:发明创业奖申请。由学校统一汇总并向中国发明协会申请注册号和密码。
请拟申报项目奖的申报人参考国际/全国发明展览会通知,登录中国发明协会官网(www.cainet.org.cn)“全国发明展览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同一年度人物奖和成果奖、创新奖、项目奖第一完成人只能申报一个子奖项,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子奖项。
六、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延儒
电话:66778397
邮箱:qlnuzkxm@qlnu.edu.cn
附件:中国发明协会2026年度“发明创业奖”提名申请表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