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审计整改工作、课题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和《齐鲁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对我校教职工各级各类逾期未结项的科研项目开展自查和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及清理范围
截至目前我校教师主持的未按时完成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课题(应结题时间以项目合同书/立项书/延期申请等约定时间为准)。
二、自查及清理工作安排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对未按时完成的纵向科研课题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写科研项目逾期未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项目合同书不能按期完成,但根据项目主管单位相关文件仍在可延期范围内的,提交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并注明延期原因,一次最多申请延期半年。
2.未按时结题但目前结题材料已基本完成近期可进入结题程序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并根据项目类型参照上级项目管理文件要求尽快准备和提交结项材料,9月30日之前仍不能提交完整结题材料的,将报请项目主管单位予以撤项或终止。
3.所有在研校级科研课题,应于2022年9月30日之前提交结题材料,逾期不能完成的一律撤项处理。
4.项目负责人因主客观原因确实无力继续承担项目研究的可填写申请项目终止(附件2),并配合做好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工作,对项目做终止处理。
5.以上所有要求,如项目主管单位有明确文件支撑的以文件要求为准。
三、其他事项
逾期未结题并存在以下情况的,直接按撤项处理:
1.研究成果存在违反科研诚信或学术不端行为;
2.未开展任何相关实质性研究工作;
3.经费使用严重违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
凡被撤项或终止的项目,学校将冻结剩余科研经费并结合经费来源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将纳入科研诚信名单,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研课题。今后,学校将逐年清理在研项目中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结项任务。
请于2022年3月30日之前将附件1和附件2各打印一份签字盖章报送科研处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办公地址:1号实验楼B211
自然科学项目联系方式:柴振光 66778398
人文社科项目联系方式:陈 婷 66778399
科研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