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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单位:

根据《齐鲁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齐鲁师院字〔2015〕49号)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于11月下旬进行齐鲁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为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事项通知下:

一、候选人推荐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C级及以上学术论文或首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3.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具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4.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推荐工作安排

1.委员候选人由各学院推荐,根据学科设置及学科整合情况,每个一级学科限推荐2名候选人,其中担任学院党政领导职务的不超过1人。非教学单位人员可由本人的学科归属单位推荐,并不得超过归属单位名额限制。一级学科参照附件1执行。

2.各二级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学院分委员会,进行民主推荐,并于2021年11月15日(周一)前将《齐鲁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附件2)《校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提交学术委员会秘书处(1号实验楼B211室),同时将上述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3.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推荐,恕不再受理。

齐鲁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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