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要求,教育学科的项目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直接受理并委托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报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关于教育学科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成果,以学术专著为主,突出成果质量导向。

二、项目申报要求

1. 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人不能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3.不能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5.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论文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6.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6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8年6月1日-2020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书7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7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2份修改说明。

3.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

5.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6.各单位汇总表1份。

请各单位务必2021年6月21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我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到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为:教育学科社科基金资助+申报单位名称。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66778399

电子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报送地址:1号实验楼B211

科研处

2021年4月30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