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和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对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进行结项工作。
一、课题承担者需提交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立项证书复印件;
3、延期完成项目申请结题需提交延期申请;
4、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结题成果严格按照申请时申请书中填写的结题形式);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至少来自3个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一般每个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专家签字处需手写签名)
注: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2份。
二、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按汇总表顺序将装订成册的材料整理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于11月9日前由所在部门统一报送科研处,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邮件注明XX部门省艺术科学项目结题材料。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66778399
电子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地址:1号实验楼B211
科研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