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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

  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鲁社科联字﹝201714号),省社科联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资格

  课题要有完整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专著等),此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2个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文章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文章。课题研究成果在报送有关部门、领导或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17年度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字样及立项编号。

  山东省社科联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须进行查重,须提交正规查新机构盖章的查重报告,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0%,报告或著作重复率不得超过20%。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

  1.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课题结项鉴定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

  2.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三份);

  3.8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内容简要(一式三份);

  4.结项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山东省社科联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

  1.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课题结项鉴定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

  2.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六份);

  3.8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内容简要(一式三份);

  4.课题查重报告(一式二份);

  5.如有相关佐证材料(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提供复印件(一式六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按照表格顺序编号、打包,名称:XX部门XX老师山东省社科联课题结题材料),所有纸质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写在课题名称后面)、课题负责人姓名、推荐单位、工作单位,并于115日之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科研处。

  三、结项评审

  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统一进行结项评审。如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或经省社科联批准延期结项仍未完成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在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评审工作的同时,对申请延期结项的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未申请延期结项的做撤项处理)也同时进行结项。

五、其他事项

  1.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后盖章,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所有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2.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负责人,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负责人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3.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课题组成员,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4.不按期结项的课题不能参加省社科联课题评优工作,不能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5.山东省社科联课题管理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社团部。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66778399

电子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报送地址:实验楼B211


 


科研处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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