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了支持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高青年教师科研能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度校级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部门、单位积极组织青年教师申报。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1. 本年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类别均为一般项目。
2. 本次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各教学单位限报2项,各行政部门限报1项。
3. 校级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面向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在职青年教师。有在研的校内外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的校内外项目未能按时完成或被管理部门中止的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项目研究周期不得超过2年,结题时提交成果形式须与申报书一致。
4. 为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提高学生创新能力,本次项目申报中有学生参与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填写《齐鲁师范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2. 申报材料请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恕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齐鲁师范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30份)、单位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3. 联系方式:
人文社科类:联系人:陈 婷;电话:66778399;地点:实验楼B211室;
自然科学类:联系人:柴振光;电话:66778398;地点:实验楼B213室。
三、结题要求
结题成果形式可分为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专利及应用软件等。其中申请以论文结题的,至少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在我校规定的E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专著结题的,个人撰写字数不低于10万字(尚未出版的需提供出版社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书);以研究报告结题的,个人撰写字数不低于3万字,并且需至少公开发表1篇相关学术论文;以应用软件结题的,需出具使用单位使用效益证明。
科研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