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8年科研业绩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成果取得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申报人员须为我校正式在职教职工,且为成果第一完成人。
3、 本次工作依照《齐鲁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奖励绩效管理办法》、《齐鲁师范学院创作成果奖励绩效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师范学院学术期刊分类办法》执行(详见科研处网站-管理制度栏目)。
二、奖励范围
1、学术论文奖励
2、学术著作奖励
3、科研奖奖励
4、应用技术成果奖励
5、创作成果奖励
6、创作奖奖励
三、申报程序
1、所有申报的科研成果只需按类别填写对应的汇总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除著作之外的所有原件现场审核后即退回)
2、各部门单位依据成果原件和有关的证明材料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统一汇总、报送,请于5月23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成果原件等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联系人:陈 婷
联系电话:66778399
材料报送地点:实验楼B211
科研处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