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促进科研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确保按期完成研究内容,提高科研项目的结题率,我校对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结题情况进行清理,现就进一步做好科研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和要求
1、2012年及以前到期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需在7月2日以前结题,如此次不能结题,视为放弃项目,学校在相关文件中予以公布,终止该项目,撤销经费资助。
2、2013年及以后到期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延期结题申请(请附件下载),凡不能按期完成课题任务并且未提交延期结题申请的,视为放弃项目,学院在相关文件中予以公布,终止该项目,撤销经费资助。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须高度重视科研项目结项工作,应根据相应科研项目检查与结题的有关规定,严格对照项目任务要求,认真做好科研项目的结项工作。
2、请各学院、各部门切实加强本单位在研项目特别是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加大研究力度和结题进度,确保科研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联系方式
不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联系人:郭百灵,联系电话:66778399;
联系人:柴振光,联系电话:66778398。
相关结题材料请发送科研处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科研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