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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
  根据《关于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鲁社科联字﹝2016﹞38号),省社科联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7年11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项资格  

课题要有完整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专著等),此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2个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文章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文章。课题研究成果在报送有关部门、领导或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16年度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字样及立项编号。
  山东省社科联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须进行查重,须提交正规查新机构盖章的查重报告,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0%,报告或著作重复率不得超过20%。
  三、需提交材料  

(一)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
  1.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课题结项鉴定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
  2.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3份);
  3.8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内容简要(一式3份);
  4.结项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复印件一式3份。
  (二)山东省社科联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
  1.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课题结项鉴定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
  2.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7份);
  3.8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内容简要(一式4份);
  4.课题查重报告(一式3份);
  5.如有相关佐证材料(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提供复印件(一式7份)。
  以上材料需附电子版。所有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写在课题名称后面)、课题负责人姓名、推荐单位、工作单位,由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四、结项评审  

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统一进行结项评审。如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或经省社科联批准延期结项仍未完成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在开展2016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评审工作的同时,对申请延期结项的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未申请延期结项的做撤项处理)也同时进行结项。

五、其他事项  

  1. 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后盖章,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所有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2.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负责人,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负责人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3.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课题组成员,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4.不按期结项的课题不能参加省社科联课题评优工作,不能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5.联系方式
      结项材料请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1214@163.com,纸质材料请交至实验楼B211室。

    办公电话:66778399,联系人:郭百灵。

    有经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先到我校审计处审计后再到财务签字盖章,具体提交的审计材料请见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

科研处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思政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