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5号
各科研机构及依托学院:
我校为加强科研平台与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和对外交流合作,于2015年4月对科研机构进行了调整并新成立了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所等18个科研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科研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学校科研机构的健康发展,促进我校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高,根据《齐鲁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齐鲁师院字〔2010〕75号)、《关于调整和成立科研机构的通知》(齐鲁师院政人字〔2015〕3号)要求,学校对科研机构开展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研究机构研究方向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计划及落实情况,研究队伍、研究成果、人才培养、学术活动、学术兼职、条件建设及制度建设等情况。
二、考核方式
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评估。
三、考核要求
相关机构及依托学院要按照管理办法,对照建设计划,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齐鲁师范学院科研机构考核表》(附件),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考核。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15份)于2017年7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振光;
联系电话:66778398;
电子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地址:实验楼B2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