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齐鲁师范学院关于促进大学生科研活动的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根据学校近期工作安排,现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申报范围
2015年度立项项目。
二、 项目结题要求
1.公开发表论文或获奖研究成果的第一作者必须是课题组成员。项目公开发表报刊论文1篇(报刊应有CN刊号),或成果获得厅局级以上竞赛奖项;或获得专利证书。
2.延期结项。需要延期结项的项目,由课题组提出申请。
三. 需提交材料
请各负责人将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3份)、《齐鲁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成果鉴定书》(一式3份),《齐鲁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汇总表》于4月20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 电子版打包发送邮箱keyanchu1214@163.com。联系人:郭百灵;联系电话:66778399。
附件:
1. 齐鲁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书
2.齐鲁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