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规办﹝2016﹞17号)的要求,将组织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山东省教科规划办立项的所有课题,按照研究计划应该结题的课题。已申请延期并承诺2016年12月31日之前结题的课题。在2015年和2016年已经申请结项但没有通过的课题。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
我校有关部门请于2016年12月28日前统一将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的结题汇总表(见附件7)(一份)报送科研处(实验楼B211室),同时将上述所有结题材料(目录、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鉴定书、结题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eyanchu1214@163.com(邮件主题:规划课题结题+单位名称;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然后将报送的所有材料汇总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规划课题结题+单位名称”)。
2.结题材料要统一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2。《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变更申请审批表》的文本格式分别见附件3--附件6。(特别说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单独活页夹在结题材料中)
3、注意事项
所有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经到期,没有办理延期申请的;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不予结题的,将予以撤项。若有此情况,请相关单位填写撤项项目统计表,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和其他结题材料一起发送到邮箱(附件8)。
4、不尽事宜请致电联系,联系人:郭百灵,联系电话:66778399。
科研处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