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学院:
根据《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齐鲁师院字〔2013〕11号)、《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暂行办法》(齐鲁师院政研字〔2015〕5号),我校将对2013年9月立项建设的齐鲁师范学院校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建设规划执行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工作、建设经费投入、条件建设及制度建设等情况。
二、考核方式
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并视情况适时进行现场考核。
三、考核要求
相关实验室、学院要按照管理办法,对照建设计划任务书,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中期考核表》(附件),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考核。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一式15份)于2016年1月11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振光;
联系电话:66778398;
电子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地址:实验楼B2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