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金发计〔2015〕91号
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5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为切实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项目论证与指导,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尤其要加大青年教师的培养,注重青年项目的培育。凡具有博士学位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应按照要求参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希望具有正高级职称且有一定研究基础的教师积极参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6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6年3月1日开始,3月15日16时截止。
3.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4.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项目进展报告、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及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一)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6年1月12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
依托单位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组织编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的通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于2016年1月1日-3月1日(16时以前)期间提交电子材料。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版撰写后,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的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一式一份,应保证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直接送达或寄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3月1日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
(三)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自然科学基金委今年启用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管理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在线撰写管理工作年度报告,于2016年4月1日-15日(16时以前)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管理工作年度报告的,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材料接收
申报材料请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恕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
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15日前,将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两份)、《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申请书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振光
联系电话:66778398,13964128670
信箱:keyanchu1214@163.com
地址:实验楼B2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