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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组织推荐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指南》第一部分“自主选题”中的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研究内容,要求聚焦影响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和本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可行性,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

申报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中直接选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所必需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申报单位如承担有超期未完成的往年项目,应在申报前先行办理项目终止或延期申请。

2.鼓励申报单位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6家,研究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8人,其中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项目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须明确1至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5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

2.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有关限项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其中只能主持1个在研重点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四)经费保障要求

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国家档案局给予重点项目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支持额度在项目公示时公布,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三、申报程序与时限

(一)申报程序

1.校内申报。3月3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拟申报人员报名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lnuskxm@qlnu.edu.cn。

2.系统填报。3月8日17点前,申报单位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并向推荐单位提交。

3.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组织对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择优确定我省推荐项目。申报单位需根据预评审结果,于3月20日前将拟推荐项目的任务书下载打印,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全部承担单位的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纸质任务书(一式2份)、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同时报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寄送山东省档案馆信息技术处。

四、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孙良运

联系电话:66778396

办公地点:章丘校区综合楼A401

邮箱:qlnuskxm@qlnu.edu.cn


附件:

1.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2.齐鲁师范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申报意识形态审查表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6年2月27日

  

  • 附件【附件1-3.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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