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项课题结项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3 年度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于近期开展2023 年度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项课题结项工作,为做好我校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成果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1 日。
二、结项要求
(一)内容要求
1.成果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结项课题应与立项通知书公布的题目、申报书承诺的研究内容一致;
3.成果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科研管理制度的情形。
(二)形式要求
1.课题成果形式为调查研究报告。要求正文在1.5 万字以上,查重比例不高于20%。课题成果应做到指导思想正确,研究方法科学,调查全面深入,资料准确详实,提出的对策和建议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课题负责人于规定时间内将《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项课题结项申请》(附件 1)、查重报告、成果简介和研究报告(封面参照附件 3、4)打包,word版本和pdf版本各一份,以“学院+姓名+课题名称”发送至邮箱qlnuskxm@qlnu.edu.cn。
三、注意事项
不能按期结项的课题,需按要求做情况说明并加盖科研处公章(附件 2)。延期结项或无故不做情况说明的研究基地取消下一批次专项课题的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薄琪涵
联系电话:66778399
办公地点:章丘校区综合楼A406
附件
1.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项课题结项申请表
2.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项课题延期或取消结项的情况说明
3.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项课题结项成果简介(封面模板)
4.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项课题研究报告(封面模板)
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24年12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