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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和数字强省建设,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着力表彰奖励近年来文化创新实践成果,省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一)评选范围

全省自2023年以来完成并实施的,具有较强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且无法律纠纷的文化创新成果。往届获奖项目及已获得省级以上同类奖项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

(三)表彰数量

全省共表彰30项文化创新优秀成果。

二、项目要求

(一)实践性。申报项目已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能为相关领域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二)创新性。申报项目须具备显著创新性,能够体现新的理念、方法、技术或模式,对推动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三)示范性。申报项目须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可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带动相关领域发展。

(四)合规性。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真实性。申报单位或个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程序,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

(二)申报要求

依据《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方向》(附件1)进行申报,不符合本评选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省政府发文公布“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获奖项目,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10

万元。

五、其他事项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有关纪律要求,杜绝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打招呼、拉关系、干预评奖。

2.坚持“过紧日子”原则,在评选活动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评选工作要从简从实,不得超标准、超范围使用资金。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鲁办发〔2019〕17号)和《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鲁文旅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六、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

1.项目申报表(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8份。2.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需签字盖章)。

(二)电子版:

包括申报表(附件2)、图片、视频等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 以上、大小为3M 以上。视频格式为AVI或MPEG、尺寸为1920*1080、时长为 4-5分钟,画面清晰、视频顺畅。请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七、申报程序及时限

1.校内申报。202563015点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lnuskxm@qlnu.edu.cn),同时,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综合楼A405)。逾期将不予受理,暂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校内申报暂不限项。

2.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择优上报。

八、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玉兵

联系电话:66778397

办公地点:章丘校区综合楼A405

邮箱:qlnuskxm@qlnu.edu.cn

附件:

1.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方向

2.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

3.齐鲁师范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申报意识形态审查表

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25年6月4 日

  • 附件【附件1-3.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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