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师范学院科研处文件
(2024)97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关于加快驻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深化市校融合发展战略的若干政策措施》(科技创新基地类)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利用驻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深化市校融合发展,推动科创济南建设。根据《<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济南科学技术局现开展2024年度相关扶持政策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相关扶持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驻济高校、科研院所。
驻济高校是指驻地在济南市,纳入高等院校管理且具有全日制在校生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独立学院、高校分校区、研究生培养机构、成人高校、技师学院等办学机构。对于符合以上支持条件的科研院所可参照执行。对于尚在协议期内的新型研发机构,待协议期届满后参照执行。
二、申报内容
2023 年度获批的牵头或参与建设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获批的牵头建设的省级科技创新基地。
(一)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
(二)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三)国家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四)国家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
线下申报,需提交申请书(附件1)、工作报告、财务报表及推荐函(附件3)等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简单装订)。请于2024年8月14日17:00时之前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报:
①申请单位最近一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违反科研诚信事项等。
②尚在支持协议期内的新型研发机构。
③纳入研发统计范围且连续两年研发费用统计填报为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2.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3.涉及国家级人才工程等保密事项的证明材料,严禁在系统内上传或在互联网传输,将扫描件刻录光盘一式一份(密封),由专人报送。
五、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朱睿斌
电话:66778396
邮箱:qlnukyc@qlnu.edu.cn
附件:1.科技创新基地申请书
2.支持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实施细则3.推荐函
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24年8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