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高技[20211968号)要求,现将2021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请省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名。优先支持拥有市级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牵头申报。
(二)按照《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鲁发改高技2021]427号)有关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写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材料,并对真实性作出承诺。
(三)请各单位于2021年12月1日前将申报文件纸质申请材料一式6份,相应的PDF格式电子版(压缩后不超过50M)光盘4张,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柴振光
联系电话:66778398
地址:1号实验楼B211室
附件:
1.《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高技〔2021]968号)
2. 《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 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4.《评价数据证明材料》及有关说明
5.《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指标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