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后期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请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20〕71号)》(https://www.sinoss.net/2020/0817/97236.html)要求,督促中检和清理范围内的项目责任人开展填报和审核工作。此后每年以此类推,教育部不再单独发布中检和清理通知。
2021年度中检和清理注意事项:
1. 中检列表中的2017年在研项目必须参加此次中期检查(按要求在线完成中检相关工作)。
2.纳入清理范围之内的项目:2016年立项项目,2021年9月30日前无法提交结项申请可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在线申请变更延期一年至2022年12月31日。
3.2015年立项项目,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项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结项自动终止。
请本年度未在中检和清理范围的各位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时注意研究进度并时常关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消息提示。
科研处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