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社科联《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未结项课题作出如下安排:
一、2016、2017年度所有未结项课题均需于2019年5月16日前完成研究并提交结项材料。
二、结项后经费安排
(一)2016年度未结项课题
1. 按时提交结项材料并顺利结项的,拨付50%后期经费;
2. 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不再拨付后期经费。
(二)2017年度未结项课题
1. 在2018年已申请延期并获批准,按时提交结项材料并顺利结项的,全额拨付后期经费;
2. 未申请延期的,按时提交结项材料并顺利结项的,拨付50%后期经费。
3. 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不再拨付后期经费。
三、截至2019年5月16日,尚未完成课题研究的,应加快研究进度并尽早结项。如研究期限过久,课题管理将按照课题立项协议执行,直至撤项、追回经费。
课题结项要求按照科研处2018年10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执行。
联系人: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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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