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7号
各学院:
为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充分发挥学术报告在促进学术交流和服务师生教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齐鲁师范学院学术报告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师范政研字[2017]11号)的要求,更好的推动学校学术活动有序开展,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术报告计划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报告计划时间:2017年9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 根据专业、学生需求等,有针对性地举办学术报告,开设学术报告的场次要求为每个学院在此时间段安排12-16次,不少于12次,即平均每周一次左右,拟请专家以校外为主。
3.各学院提交的学术报告计划将在科研处网站公布学术报告计划信息,请根据本单位情况认真安排及提交。提交的报告计划表须经各学院负责人审核通过,并加盖学院印章。
4.各学院已经开展的学术报告要求在本学院网站发布,并请提交科研处一份报告宣传稿及照片,以便在科研处网站发布,并根据报告情况推荐学校网站发布。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7年9月5日前将纸质版1份交至科研处实验楼B211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百灵,联系电话:66778399。
科研处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