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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工作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研现状,进一步提高全省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110月至202412月期间正式发表、公开出版或结项的有关非遗保护传承方面的论文、著作及研究报告,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省非物质文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精神;

(二)研究成果应做到学术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对非遗保护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三)著作不少于18万字(以版权页显示为准),论文、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

二、奖项设置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分为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三个类别。以上三个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著作类报送原件2份。

2.论文、研究报告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3份,同时将电子版文本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我校限推荐申报3项。

4.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报送时间及形式

1.校内申报:5月19 日16点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成果推荐表(一式一份)、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成果材料(参照上述数量要求)、意识形态审查表(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A405,同时将电子版成果推荐表、成果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lnuskxm@qlnu.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校内申报暂不限项。

2.学校评选:5 月 24 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拟推荐名单将在科研处网站公示。

3.材料报送:5月27 日16点前,拟推荐人员将修改完善的成果推荐表报送至科研处A40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lnuskxm@qlnu.edu.cn

四、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玉兵、孙良运,66778398。

办公地点:章丘校区综合楼A405。邮箱:qlnuskxm@qlnu.edu.cn

附件:

1.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

2.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

3.齐鲁师范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申报意识形态审查表

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25年3月21日

  • 附件【附件1-3.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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