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为全面深化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强化有组织科研,实现“四大”新突破,夯实学科建设根基,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选题论证及培育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要求
1.坚持应报尽报、重点培育原则。各单位要全面梳理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积极动员组织符合要求的人员参与选题论证和培育,并对有较强竞争力的项目予以重点培育。
2.坚持团队协作、有组织培育原则。各单位要根据项目选题方向或领域,组建由学科(学术)带头人、科研骨干、青年教师构成的选题论证团队,形成学校、学院、科研团队三级论证、培育体系。
3.坚持构建培育项目梯队、精准申报原则。根据项目培育成效,科学规划、构建培育项目梯队;深化全周期培育,实行动态调整,确保各级科研项目精准申报。
4.坚持定期调度、及时总结原则。深化全过程管理,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科研处定期调度选题论证和项目培育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情况,并进行经验交流。
5.坚持成果导向、绩效激励原则。建立全过程考核机制,将选题论证及培育工作情况计入本单位绩效考核成绩,并对重点培育的项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论证和培育过程材料的项目不予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聘用教职员工,或在项目申请时与我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
2.符合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要求。
3.2025年度申报的国家级项目也可纳入本次论证培育体系,不受该选题论证工作流程要求限制。
四、选题论证
(一)组织动员(2025年9月19日前)
1.调研学科(研究)方向。各单位按照归口人员名单进行学科(研究)方向调研及选题论证团队组建,做到“人人进团队”。
2.确定应报尽报名单。各单位组织符合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条件的全体教师应报尽报,不参与本次论证、培育工作的教师须说明具体原因,经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二)团队选题论证(2025年10月10日前)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各类国家级项目申报要求,凝练项目选题,填写论证申请书。各论证团队在论证申请书基础上,通过集中讨论或一对一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团队内选题论证。
(三)二级单位选题论证(2025年10月31日前)
1.各单位组织相关(近)领域专家对团队论证后的选题进行论证,每个项目论证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低于50%。
2.各项目负责人专家论证意见进行选题修改完善。
3.各二级学院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召开学术委员会审定,形成本单位选题论证推荐意见。
(四)学校遴选
1.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在各学院选题论证结果的基础上进行校级论证及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将专家意见反馈至各申请人。
2.科研处将结合国家级科研项目选题论证和申报书撰写指导工作进程,不定期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
五、项目培育
(一)第一轮培育(2025年11月30日前)
1.各项目负责人应在充分参考学校、学院、团队三级选题论证专家意见基础上,根据申报要求,撰写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书。
2.各论证团队组织对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讨论、指导。
3.各单位组织相关(近)领域的校内外专家进行申报书撰写指导,每个项目指导专家不少于3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
(二)第二轮培育(2025年12月26日前)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单位专家指导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
2.各单位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召开学术委员会审定修改完善后的项目申报书,确定遴选已具备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较强竞争力的重点培育对象,并聘请与申报项目相同学科的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强化指导。
(三)第三轮培育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重点培育项目进一步深入论证并择优进行重点培育。
六、工作进度安排
2026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选题论证及培育工作进度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请参见附件13。
七、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自然科学类联系人:陈延儒 邮箱:qlnuzkxm@qlnu.edu.cn
人文社科类联系人:张玉兵 邮箱:qlnuskxm@qlnu.edu.cn
办公地点:章丘校区综合楼A405
电话:0531-66778397
附件:
1.国家级科研项目教师团队调研表
2.国家级科研项目应报尽报名单
3.国家级科研项目选题论证申请书
4.国家级科研项目选题论证报告(团队论证后)
5.国家级科研项目选题团队论证意见表
6.国家级科研项目选题论证专家意见表
7.国家级科研项目选题论证报告(专家论证后)
8.国家级科研项目选题论证推荐汇总表
9.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书撰写专家指导汇总表
10.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书(专家指导后)
11.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书撰写专家指导汇总表(修改后)
12.国家级科研项目重点培育项目名单
13.国家级科研项目选题论证及培育工作进度安排
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