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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财政厅通知《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03-1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28号)精神,根据我省《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71号)中“参照本意见另行制定我省社科类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充分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6〕82号,以下简称《办法》)。

详见附件《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下载:

上一条:转发山东省社科联“2017年山东社科论坛大型研讨会征文启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第一届齐鲁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