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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一届齐鲁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激发学生创新、创造热情,强化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现启动齐鲁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结合《齐鲁师范学院关于促进大学生科研活动的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广泛动员,积极宣传,做好推荐与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以“以齐鲁师范学院”为单位在本专业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学作品、艺术作品、获得的专利等均可申报。

2、申报成果须为2017313日之前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成果。

3、申请者的位次须为申报成果的前三位,同一项成果多位作者为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者时,原则上由位次靠前的作者申报。

4、各申请人每奖项限报1项,每项成果限报1个奖项。

二、奖项设置

1、学术论文奖

2、学术著作奖

3、文学、艺术作品奖

4、发明专利奖

5、鉴定成果奖

三、各奖项材料要求

1、申报学术论文奖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1(复印刊物封面、出版日期页、目录和论文内容首页),被权威刊物索引收录的论文应提交检索报告材料。

2、申报学术著作奖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1(复印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

3、申报文学、艺术作品奖需提交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复印刊物封面、版权页、作品首页)

4、申报发明专利奖需提交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申报鉴定成果奖需提交省级以上部门组织鉴定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1份,复印件1份。

四、申报程序

1申请奖励者填写《齐鲁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并附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相应复印件。

2、各学院对本学院的申报成果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后,汇总报送科研处。

3、科研处对各类上报材料进行审定,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统一办理奖励事宜,如存在学术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按照《齐鲁师范学院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齐鲁师院政研字[2016]1号)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五、申报材料

1、《齐鲁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一式2

2、奖项证明材料原件和相应复印件1

3、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1

4、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各学院汇总后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六、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将所有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17329日之前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实验楼B211房间),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66778399

附件1:齐鲁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

附件2:齐鲁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科研成果奖汇总表

科研处

2017313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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