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发学生创新、创造热情,强化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现启动齐鲁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结合《齐鲁师范学院关于促进大学生科研活动的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广泛动员,积极宣传,做好推荐与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以“以齐鲁师范学院”为单位在本专业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学作品、艺术作品、获得的专利等均可申报。
2、申报成果须为2017年3月13日之前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成果。
3、申请者的位次须为申报成果的前三位,同一项成果多位作者为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者时,原则上由位次靠前的作者申报。
4、各申请人每奖项限报1项,每项成果限报1个奖项。
二、奖项设置
1、学术论文奖
2、学术著作奖
3、文学、艺术作品奖
4、发明专利奖
5、鉴定成果奖
三、各奖项材料要求
1、申报学术论文奖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复印刊物封面、出版日期页、目录和论文内容首页),被权威刊物索引收录的论文应提交检索报告材料。
2、申报学术著作奖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复印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
3、申报文学、艺术作品奖需提交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复印刊物封面、版权页、作品首页)。
4、申报发明专利奖需提交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申报鉴定成果奖需提交省级以上部门组织鉴定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1份,复印件1份。
四、申报程序
1、申请奖励者填写《齐鲁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并附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相应复印件。
2、各学院对本学院的申报成果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后,汇总报送科研处。
3、科研处对各类上报材料进行审定,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统一办理奖励事宜,如存在学术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按照《齐鲁师范学院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齐鲁师院政研字[2016]1号)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五、申报材料
1、《齐鲁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一式2份
2、奖项证明材料原件和相应复印件1份
3、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1份
4、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各学院汇总后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六、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将所有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17年3月29日之前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实验楼B211房间),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66778399
附件1:齐鲁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
附件2:齐鲁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科研成果奖汇总表
科研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