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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申报推荐201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1    作者:     来源:     点击:

有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

近日,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请登录省科技厅网站“公告公示”栏查阅),为做好省属高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根据省科技厅规定,省教育厅作为推荐单位对省属高校申报的项目(医疗卫生领域项目除外)进行审核推荐。今年,省属高校继续实行不限项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认真学习掌握申报要求条件。请各申报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改进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意见》(鲁科字〔2014〕73号)、省科技奖励办通知和《201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掌握申报要求和基本条件。

(二)严格遴选申报项目。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照《201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基本条件》(见《手册》104—105页),认真做好项目遴选,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切实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省教育厅将对照基本条件对各高校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凡达不到基本条件的项目不予推荐,并把各高校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合格率和获奖率作为确定下一年度申报限额的依据。

(三)做好项目公示。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拟申报的项目,按照《申报(推荐)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要求》(见《手册》106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因异议处理等造成项目内容调整的,需将调整内容重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向省教育厅申报。

(四)认真组织申报材料。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仔细阅读《手册》,按照“推荐书填写说明”组织材料,并严格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见《手册》107—109页)切实做好形式审查。凡申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项目,申报高校需按要求提交相关专家的推荐意见。申报截止日期后,不再补正申报项目相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核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推荐。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按照省科技奖励办通知和本通知精神,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尽快将拟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我处邮箱,由我处发放推荐号和推荐口令。

6月13日前,请各高校将每个申报项目的公示内容发送至我处指定邮箱;

6月22日前,学校完成项目公示和网络上传,并将公示情况报告(包括公示时间、内容、方式、范围、结果等)和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报送我处;

6月28日前,请各高校将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推荐书》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报送我处。《推荐书》须省教育厅推荐提交后,通过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

联 系 人:柴振光

联系电话:66778398

电子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山东省教育厅科技处


附件下载: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校级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开展第一届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