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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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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校级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单位:

为了做好2016年度我校级青年教师科研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单位积极组织人员申报。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1一般项目各行政部门限报1项、各教学单位限报2项。

2校级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面向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青年教师。有在研的校内外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的校内外项目未能按时完成或被管理部门中止的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项目研究周期不得超过2年,结题时提交成果的形式必须与申报书一致。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者需要填写《齐鲁师范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可在附件中下载。

2、请各部门、单位务必于2016624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和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1214@163.com,并报送纸质版申请书26份和单位汇总表1份(加盖部门公章)至科研处,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统一报送。

3、联系方式:申报自然科学类项目联系人:柴振光,请致电66778398,实验楼B213室;申报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人:郭百灵,请致电66778399,实验楼B211室。

三、结题要求

申请以论文结题的,至少发表论文2篇,其中在我校规定的E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以专著结题的,个人撰写字数不低于10万字(尚未出版的需提供出版社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书);以研究报告结题的,个人撰写字数不低于3万字,并且需至少公开发表1篇相关学术论文;以应用软件结题的,需出具使用单位使用效益证明。

科研处

2016年6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6年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申报推荐201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