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各级各类项目上级管理部门对项目结项规定的要求和省审计厅对我校审计意见,为加强我校在研项目管理,我校将对2013年底应结题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并在2015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结项成果等材料报送科研处,对届时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撤项处理及终止处理。撤项和项目终止后剩余经费学校将统一纳入科研发展经费。
今后,我校将逐年清理在研项目中的逾期未完成项目,2016年上半年将对2014年底应结题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结项任务。
附件:2013年底应结题的逾期未完成项目情况统计表
科研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