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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重点学科和教育学科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动态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重点学科和教育学科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动态调整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调动各学院开展学科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加快校级重点学科和教育学科学科教学研究领域(以下简称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建设进程,激励各学科和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尽快产出高质量、高层次学术成果,着力提升学科核心竞争力,形成学科建设的良好氛围和竞争环境,根据《关于优化校级重点学科动态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齐鲁师院政研字〔2022〕4号)《齐鲁师范学院教育学科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师院政研字〔2023〕4号)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度校级重点学科和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动态调整工作。为做好本次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层级动态调整

按照校级重点学科动态管理要求,对于建设进度快、成效突出的学科,可申请晋升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层级。满足晋升层级条件的已立项校级重点学科可填写《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进行论证评审,评审通过后可晋升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层级。

(一)晋升条件

申请晋升建设层级的学科须满足以下条件:

1.建设期内年度绩效考评完成度均值达到100%以上(含);

2.满足《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师院政研字〔2021〕8号)中规定的拟晋升校级重点学科遴选条件。

(二)填报要求

1.近五年取得成果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 日。

2.取得成果与建设目标应对应《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齐鲁师院政研字〔2021〕8号)中规定的重点学科建设目标要求和本学科/专业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条件(2024年版),以C类及以上高水平论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省级及以上青年科研创新团队、地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和到账科研经费(含纵、横向)为必选核心指标,此外可根据学科特点添加其他指标。

3.《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5)所填报2025-2026年建设任务与目标不低于拟晋升层次最近一次评选标准。

4.请于2025年3月7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及《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5,一式三份)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含支撑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lnukyc@qlnu.edu.cn,邮件主题“学科名称+2025年度动态调整”。

二、2025年度校级重点学科遴选

按照校级重点学科动态管理要求,对尚未进入校级重点学科立项建设的学科,如建设成效显著,达到《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师院政研字〔2021〕8号)中规定的校级重点学科遴选条件,可填写《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进行论证评审,评审通过后可认定为校级重点学科。

(一)申报条件

1.尚未列入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计划;

2.达到《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师院政研字〔2021〕8号)中规定的校级重点学科遴选条件。

(二)填报要求

1.近五年取得成果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 日。

2.新申报校级重点学科原则上以专业学位类别为主。

3.取得成果与建设目标应对应《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

设与管理办法》(齐鲁师院政研字〔2021〕8号)中规定的重点学科建设目标要求和本学科/专业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条件(2024年版),以C类及以上高水平论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省级及以上青年科研创新团队、地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和到账科研经费(含纵、横向)为必选核心指标,此外可根据学科特点添加其他指标。

4.《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5)所填报2025-2026年建设任务与目标不低于重点学科遴选最近一次评选标准。

5.请于2025年3月7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及《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5,一式三份)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含支撑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lnukyc@qlnu.edu.cn,邮件主题“学科名称+2025年度动态调整”。

三、2025年度学科教学研究领域遴选

按照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动态管理要求,尚未进入立项的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如建设成效显著,达到《齐鲁师范学院教育学科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师院政研字〔2023〕4号)中规定的研究领域遴选条件,可填写《齐鲁师范学院教育学科学科教学研究领域申报表》(附件

3),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进行论证评审,评审通过后可认定为校级学科教学研究领域。

(一)申报条件

1.尚未列入学校教育学科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建设计划;

2.达到《齐鲁师范学院教育学科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师院政研字〔2023〕4号)中规定的校级学科教学研究领域遴选条件。

(二)填报要求

1.近五年取得成果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 日。

2.建设目标应严格对应《齐鲁师范学院教育学科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师院政研字〔2023〕4号)中规定的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建设目标,并注意对标教育(0451)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条件(2024年版)。

3.《齐鲁师范学院教育学科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6)所填报2025-2026年建设任务与目标不低于教育学科学科教学研究领域遴选最近一次评选标准。

4.请于2025年3月7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学科方向/专业领域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齐鲁师范学院教育学科学科教学研究领域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及《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6,一式三份)纸质版报送

科研处,电子版(含支撑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lnukyc@qlnu.edu.cn,邮件主题“学科教学研究领域+ 2025年度动态调整”。

四、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遴选

校级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学术带头人的遴选应符合《齐鲁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师院政研字〔2021〕9号)和《齐鲁师范学院教育学科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师院政研字〔2023〕4号)中规定的遴选要求。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遴选与重点学科和研究领域遴选一并进行,无需另外报送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文哲

电话:0531-66778520

邮箱:qlnukyc@qlnu.edu.cn

办公地点:章丘校区综合楼A406室

附件:1.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2025年版)

2.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动态调整汇总表

3.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学科方向(专业领域)申报表

4.齐鲁师范学院教育学科学科教学研究领域申报汇总表

5.齐鲁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

6.齐鲁师范学院教育学科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建设计划任务书

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25年1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机构工作成效摸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度校级重点学科和教育学科学科教学研究领域年度考核及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